申請改名須具備那些證件?又需多久時間可完成? 由本人(未成年人需由法定代理人為之、父或母不能共同申辦時應附他方同意書)、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最近二年內新式相片1張、戶口名簿、及載有出生記事之初設戶籍謄本一份。最近二年內新式相片1張辦理換發身分證,如有配偶或子女領有身分證,亦應攜帶最近二年內新式相片1張辦理換發身分證。父母離婚者,未成年人改名由具有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一方申請。姓名條例施行細則已於89年10月18日修正,改名案件全部由戶政事務所核定,因此採隨到隨辦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