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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問答

遺失身分證當事人,因工作、重病、出國而無法親自到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是否得委託直系血親或配偶代為申請?
  1. 因患重大疾病或不能行走,致無法親自前往申請者,得檢具醫師或里、鄰長之證明書,出具委託書委託其配偶或已成年之直系血親代為申請;當事人如無法取得上開醫師或里、鄰長之證明書,戶政事務所應本於職權及協助民眾之立埸,主動派員查實核對人貌後協助辦理。
  2. 因工作繁忙無法申請者,為保障當事人權益,仍須當事人親自申請。
  3. 出國者申請補領身分證,因其在國外之身分證明文件為護照而非身分證,無須辦理補發,可於回國後再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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