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戶政問答

植物人、重病及心神喪失等情形之民眾遺失國民身分證,該如何辦理?
植物人、重病及心神喪失等情形之民眾遺失國民身分證,如未向法院聲請禁治產宣告者,得由當事人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書面申請並切結當事人之國民身分證遺失並負擔代管當事人補發新證之全部責任,經戶政事務所核對當事人無訛後補發新證。戶政事務所如仍有疑義,有必要再加以確認時,可請轄區警員或村、里長確認後辦理。另請當事人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儘速依民法規定向法院辦理禁治產並辦理監護登記。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