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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程度註記宣導-為應政府施政及學術研究之需要,辦理教育程度查記作業,以準確統計資料。

狀態: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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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20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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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19人
為應政府施政及學術研究之需要,辦理教育程度查記作業,以準確統計資料。  
教育程度係指個人在國內或境外所受學校教育之最高學歷或經法定考試及格或 
非正式學校教育而獲得之知識程度而言。依『教育程度查記作業要點』規定, 
15歲以上有戶籍國民均應查記其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資料蒐集方式如下:  
一、由學校以教育程度通報系統通報畢(結)業生及新生教育程度。  
二、當事人以書面、言詞或以自然人憑證申請。  
三、戶政人員口頭查詢。  
四、內政部函請相關機關提供。  
民眾可至各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或以個人自然人憑證申請方式至內政部戶政司 
全球資訊網之網路申辦區教育程度註記https://www.ris.gov.tw/zh_TW/webapply/576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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