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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收養撤銷 登記」,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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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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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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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簡政便民,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申請人在國內現有戶 籍,得以自然人憑證於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 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本案定於114年9月5日進行 系統版本更新,並自114年9月8日起始開放民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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