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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須知

印鑑登記及證明須知

請按連結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72 
申辦印鑑登記、變更、註銷此三項須本人為之,申辦印鑑證明須已有印鑑登記,方可委任。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登記之印鑑當然廢止: 
喪失國籍。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亦同。 
當事人得於印鑑登記申請書及印鑑條上載明印鑑登記之有效期間,當事人指定之期間屆滿時。 
死亡或經死亡宣告。 
遷出原戶籍管轄區者;但遷出國外者,不在此限。
 
.申報期限:隨到隨辦。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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