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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問答

在大陸地區、國外死亡,請問該如何辦理死亡登記?
應備死亡者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若遺失則免附),有配偶者配偶須換領身分證(應備2年內拍攝彩色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申請人之身分證、印章及下列文件之一: (1)在大陸地區死亡者,應提憑大陸地區開具之死亡證明書須經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內容須載明死亡者出生年月日及在台地址。 (2)在國外死亡者,提憑其死亡地醫院出具之死亡證明中文譯本經我駐外單位驗證,如駐外單位僅就原文證件驗證,應翻譯成中文經我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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