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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000女士,87年4月22日已辦理取得我國國籍備案,本所協助辦理情形。
分析: 有關本轄居民外籍配偶阮00女士,已辦理取得我國國籍備案,經彰化縣政府函請依內政部函示協助辦理。 
處理:依國籍法修正前國籍法變更申請案件提憑證件一覽表,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為我國人之妻者,須提憑合法居、停留之證明文件始得申請取得我國國籍備案。 
轉知阮00於取得臨時外僑登記證後,攜帶「申請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書」、喪失原有外國國籍之證明文件正本及中譯本、相片1張(比照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至本所辦理取得國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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