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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遷徙登記應依居住事實審認,以符合「人籍合一」原則,以正確戶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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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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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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ö搬家至一個地方久居3個月以上,應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

ö虛報遷徙被查到,除撤銷登記外,還要罰新台幣3000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ö戶籍登記是事實行為,應依事實認定。

 

#相關法規:戶籍法第161776條,行政法院56年判字第60號判決。

 

#人籍合一

#禁止虛報遷徙

 
 
 
 
 
 
 
 
 
 
 
 
 
 
 
 

#戶政貼心_您我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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