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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本轄居民吳先生及其配偶高女士、養子吳○○長年旅居美國,吳先生於102年8月間至本所詢問如何辦理終止收養。
案例敍述:經查吳先生之養子已成年,雙方可訂定終止收養書約合意終止收養,惟吳先生聲稱其養子幾天後方入境且停留數日即又出境,且其配偶高女士需至9月才回國,致無法同時至戶政所辦理。 
處理情形:本案考量當事人均無法同時至戶政所辦理登記,本所建議當事人至駐外館處作成終止收養書約及授權書,並經駐外館處驗證,屆時由養母回國後再行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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