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 【宣導】衛生福利部公告自113年12月23日起取消出國停復保規定,不再受理保險對象出國停保申請 公佈日期: 2025/01/13 | 修改日期: 2025/01/13 | 瀏覽人次: 22人 | 聯絡電話: 湯惠婷 8960683分機215 【宣導】衛生福利部公告自113年12月23日起取消出國停復保規定,不再受理保險對象出國停保申請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修正後,自113年12月23日起取消出國停復保規定,符合健保投保資格者,應持續參加健保及繳納保險費,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自是日起,不受理停保申請。113年12月22日(含)以前已辦理停保之保險對象,該次停保持續有效至返國之日辦理復保,復保後不再辦理停保,但出國未滿6個月返國者,應註銷停保及補繳保險費。【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停復保規定變革專區】https://www.nhi.gov.tw/ch/cp-17713-e61af-3873-1.html如有疑問,請洽健保諮詢專線:0800-030-598,手機請撥:02-4128-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