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鑑登記 / 變更 / 註銷及印鑑證明須知 請按連結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72 申辦印鑑登記、變更、註銷及印鑑證明每次、張,新台幣 20 元。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登記之印鑑當然廢止: 一、喪失國籍。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亦同。 二、當事人得於印鑑登記申請書及印鑑條上載明印鑑登記之有效期間,當事人指定之期間屆滿時。 三、死亡或經死亡宣告。 四、遷出原戶籍管轄區者;但遷出國外者,不在此限。 申報期限:隨到隨辦。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