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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名簿

※ 每欄均為必填欄位,請詳細填寫!
申請人(戶長)資料:
如果您無法使用選擇日期的功能,請直接輸入日期,格式為:2011/01/01,(ESC鍵可關閉月曆式表單)



注意事項:
1. 戶口名簿必須由戶長提出申請,如戶長無法申請時,請委託申請。
2. 應繳書件:申請人「戶長」國民身分證、印章。
3. 破損換發時應繳附舊戶口名簿;遺失 補發舊簿找回時應繳回戶政事務所作廢。
4. 受委託人需另附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5. 工本費:30元。
請確認資料正確性,否則本所將無法為您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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