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牌編釘須知 ※ 申請人: 一、建築物所有權人。 二、現住人。 三、管理人。 四、受委託人。 ※ 應附繳證件及注意事項: 一、初編門牌: 1.建築物位置簡略圖。 2.編釘門牌登記申請書。 3.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4.現住人設籍資料。(所有權人申請者免繳) 5.門牌證明工本費新台幣20元、門牌工本費新臺幣60元(員林市新式門牌工本費90元)。 6.建築執照或合法房屋證明。(實施區域計劃管理辦法公佈前之房屋) 二、增(改)編門牌: 1.房屋權利證明文件。 2.建築物位置簡略圖。 3. 增(改)編門牌登記申請書。 4.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5.現住人設籍資料(所有權人申請者免繳)。 6.門牌證明工本費新台幣20元、門牌工本費新臺幣60元(員林市新式門牌工本費90元)。 7.增編門牌應另檢附建築物平面圖(於平面圖上蓋核准戳記)或建築物測量成果圖(實施區域計劃管理辦法公佈前之房屋)。 三、委託他人代辦者,應附繳委託書。 四、原編釘之門牌脫落遺失或毀損不堪使用者,應申請補發或換發。 五、地下層其用途為防空避難設備或法定停車場者,不得編門牌,可核發該門牌地下室之證明。 ※ 申報期限: 隨到隨辦。 ※ 處理期限: 3日內查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