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身分證遺失,可否先辦理掛失? 可以,當事人遺失身分證申請補發新證之前,得於戶政事務所上班時間內,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掛失: 1.『電話掛失』:向任一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掛失。 2.『親自掛失』:前往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掛失。 3.『網路掛失』:可使用當事人之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戶政司網站之「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網路申辦掛失服務。另可撥打內政部掛失服務專線:1996。(1996提供24小時身分證掛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