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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問答

有關民法親屬編部分修正條文施行後,夫妻離婚後未成年子女可否改從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
民法第1059條及姓名條例第6條均屬親子關係子女從姓之規定,而民法第1059條甫於96年5月23日修正施行,基於「後法優於前法」,夫妻離婚後,未成年子女改姓,應適用96年5月23日修正施行之民法第1059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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