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之用途。 部份外籍人士有錯誤認知,已為申辦『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後即 擁有中華民國國籍; 一、依國籍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2項規定:.. 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之有效期限為2年,僅供外國人持憑向其原屬國申辦喪失原有國籍,不作為已歸化我國國籍之證明。二、內政部戶政司己使用中文、英文、越南文、印尼文、泰文、柬埔寨文等6 種語言製作『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之用途,請對新住民加以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