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內容: 黃君與鄭○○離異,其未成年子女長女、次女,原由父行使負擔其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現黃君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暫時保護令,要求辦理長女、次女之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由其任之,可否辦理?分析: 本案可依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暫時保護令內容,辦理其長女、次女之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暫由黃君單獨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