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領國民身分證 陳君長女李○○(民國76年生)自幼即重度智能不足,長期在療養院療養,領有有殘障手冊,近日因需用身分證,陳君向本所申請李○○之身分證(初領),無法申請。 按年滿14歲即可由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初領國民身分證,李君因重度智能不足,長期在療養院就養,未成年前其父母(法定代理人)未代其初領國民身分證,現李君已成年,須由其本身親自請領,因無法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無法申請。 本案請其父母(法定代理人)向法院申請李○○之監護宣告後,再由監護人向本所申請李君之國民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