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地、稅互易通 『戶、地、稅互易通服務』,民眾來所辦理遷徙登記、姓名、身分證字號變更後,可申請辦理地政、地方稅務局、監理站(限遷徙登記)、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及中華電信公司相關個人資料更新,免除事後到各機關奔波申辦資料異動之苦,享受政府機關聯合服務之便捷,詳情請洽本所各櫃檯。 如果想在例假日辦理結婚登記,應如何辦理? 可以提前辦理嗎? 一、依內政部規定,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者外,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得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戶政事務所應依結婚當事人指定之日期,完成結婚登記。 前項指定之結婚登記日不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規定之辦公日。例如要以星期日為結婚日,可提前於星期三、四、五至戶政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星期日為結婚日。 二、如需於假日當天結婚登記者,請於登記日三個辦公日以前向雙方當事人之一戶籍地戶政事務所以電話預約,以利事前聯繫服務及人力調度服務。 三、依內政部規定,如假日適逢選舉日、天然災害等,考量人力調度及危害人身安全等因素,戶政事務所得不受理結婚登記。 四、傳統節日(春節、清明、端午、中秋)戶政事務所考量人力調度及書證控管,得不受理預約。若有特殊需要於傳統節日預約結婚登記者,請於登記日三個辦公日前,直接與雙方當事人之一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聯繫,經戶政事務所確認人力調度與系統連線無誤後,例外予以受理。 外籍配偶及其子女取用中文姓名原則。 內政部101年2月3日台內戶字第10100882492號函: 為尊重多元文化,兼顧我國民情,內政部爰放寬外國人、無國籍人與我國國民結婚或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及其子女於辦理戶籍登記時取用中文姓名,原則如下: 一、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於不同時機取用之中文姓名皆應一致。 二、姓氏在前,名字在後、無姓氏者,僅登記名字。 三、得以中文原名或外文音譯方式取用。 四、應使用字典中之文字,例如國語辭典、辭海及康熙字典等,不得自行造字,並避免使用不雅文字。 五、中文姓與名之間不以「.」、「,」或「空格」區隔。 六、從姓、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應依民法及姓名條例規定辦理。 七、已取用中文姓名者,得申請變更中文姓名1次,請務必慎重。 「具土地共有關係者申請他共有人戶籍謄本」及「增編及合併門牌編釘(含違章房屋)」2項業務涉及戶政業務,現行得以「土地所有權狀(正本驗畢退還或影存)」取代檢附地籍謄本,戶政事務所如須查證地籍資料,得使用「地政資訊網際網路服務查詢系統」。 民眾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請教育程度註記 教育程度統計意旨在瞭解一國人民之教育水準及人口素質,並作為政府釐訂教育政策與措施,人力培育與訓練,以及人力資源規劃與運用之重要依據。依戶籍法第72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應查記15歲以上人口之教育程度。」為加強教育程度查記作業,及推廣自然人憑證之應用,民國96年8月31日建置完成「教育程度查詢及申請作業」,提供民眾查詢及申辦個人在戶籍上教育程度資料,以提供戶籍教育程度統計資料之正確性。 依內政部教育程度查記作業要點規定,教育程度資料蒐集方式共有4種,包括由學校以教育程度通報系統通報畢(結)業生及新生教育程度;或當事人以書面、言詞或以自然人憑證申請;或戶政人員口頭查詢;或內政部函請相關機關提供。因此,民眾欲辦理教育程度註記,可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或以自然人憑證IC卡上網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申辦教育程度改註。 內政部為使教育程度資料維持正確性,鼓勵民眾利用到戶政事務所臨櫃或以自然人憑證申請教育程度註記,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建置「教育程度申請作業」系統,方便民眾上網申請教育程度註記,讓民眾繁忙之餘不用至戶政事務所,亦能以自然人憑證申請。 民眾欲辦理教育程度註記,可自行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或以自然人憑證上網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專區→教育程度註記→教育程度申請作業』,並依網頁指示步驟點選戶籍所在地、輸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自然人憑證PIN碼,確認身分無誤後,即可申辦教育程度改註。 內政部戶政司-教育程度註記 初領及補領國民身分證,自103年7月1日起,得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內政部相關連結 《現代國民婚禮》精簡版 內政部於103年12月出版《平等結合 互助包容─現代國民婚禮》,全書共分為觀念、變遷、籌辦、儀式執行、文書吉語等篇章,提供國人籌劃婚禮新思維、新作法。為利民眾快速瞭解,特摘錄書中實用精華內容製作精簡版,分為現代婚姻的價值觀及婚禮核心精神、結婚準備事項及進度檢核表、訂婚物品及流程、結婚物品及流程、喜帖寫法及婚宴準備事項、婚禮賓客須知等6大主題,歡迎下載使用。 下載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