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News
類別:其他資訊
標題: [置頂]出境2年以上應辦理遷出登記;出境未滿2年得依當事人出境事實辦理遷出登記
日期: 2026/03/03
瀏覽次數: 74人
內容:為正確戶籍資料,國人出境2年以上,應辦理遷出登記;出境未滿2年,亦得依當事人出境事實辦理遷出登記。 依最高行政法院56年判字第60號判例:「遷徙是事實行為,遷徙登記自應依事實認定之。」 次按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因此,當事人既然人在國外,應依事實辦理遷出登記。 我國國民出境後,未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者,其入境之期間,仍列入出境二年應為遷出登記期間之計算。 國人如出境滿2年未入境,依戶籍法的規定,應主動辦理戶籍遷出或由戶政事務所逕為辦理遷出登記。 出境未滿2年之國人,亦可由戶長、法定代理人或當事人申請戶籍遷出登記,唯如當事人在國外委託他人申請時,應另檢附經我駐外館處驗證之委託書辦理,以落實戶籍管理制度。 戶籍遷出者仍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並非除籍,未來只要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後,另提憑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單獨立戶房屋證明(如房屋所有權狀、最近1期且已完稅之房屋稅單)等文件,至戶籍遷入地戶政事所即可申辦入境恢復戶籍遷入登記。 至國人戶籍遷出後,有關涉及個人權利義務事項,如勞健保、服兵役、選舉權、國民年金與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個人綜合所得稅率、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課稅、社會福利津貼等,請洽詢各主管機關妥慎瞭解處理,以保障您的權益。
類別:最新訊息
標題: [置頂]彰化縣各戶政事務所115年度連續假期之週六上午延長服務與假日預約結婚登記服務暫停日期
日期: 2025/12/24
瀏覽次數: 95人
內容:彰化縣各戶政事務所115年度連續假期之週六上午延長服務與假日預約結婚登記服務暫停日期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11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連續假期包括:(一)除夕及春節(115年2月14日星期六至2月22日星期日)。(二)和平紀念日(115年2月27日星期五至3月1日星期日)。(三)兒童節與清明節(115年4月3日星期五至4月6日星期一)。(四)勞動節(115年5月1日星期五至5月3日星期日)。(五)端午節(115年6月19日星期五至6月21日星期日)。(六)中秋節與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115年9月25日星期五至9月28日星期一)。(七)國慶日(115年10月9日星期五至10月11日星期日)。(八)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15年10月24日星期六至10月26日星期一)。(九)行憲紀念日(115年12月25日星期五至12月27日星期日)。二、115年2月14、21、28日、4月4日、5月2日、6月20日、9月26日、10月10、24日及12月26日等10個之連續假期週六上午,各戶政事務所延長服務暫停1次。三、另於行政院公布之連續假期期間,各戶政事務所假日預約結婚登記服務亦同步暫停。四、如有民眾指定結婚生效日於連續假期者,請於結婚生效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日期。
快捷服務
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