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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介紹

項目 說明
請領戶口名簿 經戶籍登記之戶,應請領戶口名簿。
請領國民身分證 國民年滿十四歲者,應請領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者,得申請發給。
統號配賦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由戶政事務所配賦。
請領戶籍謄本 本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閱覽戶籍登記資料或交付謄本。
戶號配賦 戶號由戶政事務所配賦。
戶口校正 落實戶籍登記資料之正確。
戶口統計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戶政事務所應分製各種統計表。
姓名更改 中華民國國民之本名,以一個為限,並以戶籍登記之姓名為本名。
印鑑業務 含印鑑登記、印鑑變更、印鑑註銷及印鑑證明書之發給。
門牌編釘業務 含道路命名、新編、整編門牌及門牌證明書之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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