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02.09.27台內戶字第10203164131號函 「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及歸化、回復國籍許可證書(均含換補發),自102年10月1日起啟用中英對照版格式,當事人可選擇申請中文版或中英文對照版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