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縣333育兒津貼來嘍!!!

狀態: 歷史訊息
| |
修改日期: 2015/05/07
|
瀏覽人次: 43人
彰化縣政府辦理「彰化縣育兒津貼」之婦幼福利,於104年1月1日起至彰化縣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並實際持續居住於本縣之三歲以下兒童,且兒童父母之一方於兒童出生前設籍並實際持續居住本縣滿一年以上,每月補助3,000元至兒童滿3足歲止,請至兒童戶籍地公所提出申請。  
 
因考量本津貼甫開辦,民眾對於申請流程尚未熟悉,爰規定得有半年緩衝期,即民眾於104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者,育兒津貼追溯至幼兒出生日期(最多追溯至104年1月1日),若於104年11月1日起提出申請,審核通過者,自受理申請月份發給(但兒童出生後六十日內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者,得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