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網站的某些功能在JavaScript沒有啟用的狀態下無法正常使用。
跳到主要內容
搜尋
:::
最新消息
機關簡介
線上查詢
網路申辦
便民服務
意見交流
法令資訊
主動公開資訊
檔案應用
溪湖
戶政事務所
最新消息
下一層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電子刊物
最新法令
下一層
最新法令
國籍法施行細則(內政部99年4月29日修正)
國籍規費收費標準修正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123131號令修正公布第1059、1059-1條條文
修正「辦理異地受理戶籍登記及核發證件審查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自即日生效
子女從姓法令宣導
修正「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第3點規定
依國籍法第19條:「歸化、喪失或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後,5年內發現有與本法之規定不合情形,應予撤銷。」
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
持外僑永久居留證之外籍配偶依國籍法第5條第2款申請歸化,得免附原屬國政府核發之警察紀錄證明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外結婚或離婚,除經駐外館處函轉者外,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
機關簡介
下一層
機關簡介
溪湖轄區概況
下一層
溪湖轄區概況
溪湖風情
觀光景點
行政區域
里鄰資訊
國小學區
國中學區
埔鹽轄區概況
下一層
埔鹽轄區概況
埔鹽風情
觀光景點
各村資訊
國小學區
國中學區
埔心轄區簡介
下一層
埔心轄區簡介
埔心風情
觀光景點
各村資訊
國小學區
國中學區
本所簡介
組織編制
業務介紹
服務時間
活動剪影
下一層
活動剪影
108.3.5縣府法制處處長領隊來訪
107.7.21戶所整併紀念合影留念
107.6.23戶政日活動
106.12.25整併揭牌
新建廳舍揭牌啟用典禮
申辦結婚登記照片專區
聯絡資訊
交通資訊
線上查詢
下一層
線上查詢
人口統計查詢
門牌查詢系統
國民身分證專區
戶政法規查詢
戶政規費收費標準
戶籍罰鍰處罰金額基準表
年代對照表
親等表下載
日據時期番地對照表
歸化測試資訊專區
國籍法規查詢
國籍申辦進度查詢
網路申辦
下一層
網路申辦
戶口名簿
戶籍謄本
到宅服務
與民有約
預約假日結婚登記
檔案應用申請
線上申辦進度查詢
電子戶籍謄本
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作業
便民服務
下一層
便民服務
便民措施
表單下載
申辦須知
檔案應用
下一層
檔案應用
線上申請
收費標準
檔案應用申請服務
檔案法令查詢
檔案目錄查詢相關網站
檔案知識學習相關資源網站
珍藏文物(定期更換展出文物)
檔案意見調查
出版品
標竿學習
檔案應用Q&A
檔案應用服務意見調查後分析報告
三叔公講古-話說溪湖
戶政檔案展示活動剪影
福澤圓滿關懷專區
意見交流
下一層
意見交流
線上問卷
戶政問答
意見信箱
影音花絮
性別主流化專區
為民服務白皮書
法令資訊
下一層
法令資訊
案例分享
戶政常見問題
戶政法令
安全宣告
國籍專區
下一層
國籍專區
國籍法令查詢
國籍法令宣導
國籍案例分享
主動公開資訊
下一層
主動公開資訊
主動公開資訊
檔案應用
首頁
>
網路申辦
>
申辦書面戶籍謄本
字級
小字級
中字級
大字級
:::
網路申辦
戶口名簿
戶籍謄本
到宅服務
與民有約
預約假日結婚登記
檔案應用申請
線上申辦進度查詢
電子戶籍謄本
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作業
:::
申辦書面戶籍謄本
申辦書面戶籍謄本
申辦電子戶籍謄本
※ 每欄均為必填欄位,請詳細填寫!
被申請人資料:
姓名(必填):
請輸入姓名
身分證號(必填):
請輸入被申請人身分證號
戶籍住址(必填):
請輸入被申請人戶籍住址
申請全戶或部分戶籍謄本(必填):
全戶謄本
部分人口謄本
被申請人部分人口資料(如為全戶則部分人口不需填寫):
請輸入被申請人部分人口資料
申請項目(必填):
現戶
除戶
除戶年:
戶長:
申請份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約定取件日期(必填)
日曆
請輸入約定取件日期
如果您無法使用選擇日期的功能,請直接輸入日期,格式為:2011/01/01,(ESC鍵可關閉月曆式表單)
約定取件時(必填):
10
11
14
15
16
約定取件分(必填):
00
15
30
45
受理地(必填):
溪湖戶所
埔鹽辦公室
埔心辦公室
申請人資料:
姓名(必填):
請輸入姓名
身分證號(必填):
請輸入申請人姓名
電話(必填):
請輸入申請人電話
手機(必填):
請輸入申請人手機
電子郵件(必填):
請輸入申請人電子郵件
戶籍住址(必填):
請輸入申請人戶籍住址
具結書人(必填):
請輸入具結書人
確實因需用機關要求提供之戶籍謄本個人記事勿省略,以上具結如有虛假不實,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受託人資料:
姓名:
身分證號:
電話:
手機:
電子郵件:
戶籍住址:
申請事由:
備註說明:
為落實本所便民服務理念,提供線上申請戶籍謄本,可免等待之不便!請先閱讀以下說明。
一、請務必留下真實姓名、地址、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電話,以便查證及有疑義時聯繫之用。
二、取件時請攜帶身分證件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至服務臺領取(免抽號碼牌)。
三、應備證件及相關規定,請參考申請戶籍謄本規定。
四、本項作業係以電子郵件方式傳輸,如無電子信箱帳號者,將無法使用。
五、約定取件日期請選取上班時間上午10時或下午3時並於3日內取件,國定假日及例假日無法辦理。
六、歡迎使用自然人憑證至戶政網路申辦服務網站申辦電子謄本
注意事項:
請確認資料正確性,否則本所將無法為您提供服務!
村/里:
驗證碼
請輸入驗證碼
重新
語音播放
確定申請
清除重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