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位置: 埔鹽鄉位於彰化縣中央略偏西的位置,東與大村鄉、秀水鄉鄰接,西隔舊濁水溪與二林鎮及芳苑相望,南接溪湖鎮,北與福興鄉為界、埔鹽鄉打廉村與埔心鄉交界。全鄉均為平原地形,氣候溫和,土壤相當肥沃,耕地佔總面積62.2%,以農立鄉,農業為最主要經濟型態,總面積為38.6081平方公里,共區分為22村,未開發前為一片滿目荒野的草原地,為平埔族「巴布薩族」馬芝遴社的居住地區,約在三百多年前,先民由福建泉州來到本鄉拓墾,只見當時地面被耐鹽分植物「蒲鹽菁」所覆蓋,冬天時寒冷且乾燥,鹽分隨著水分上升至地面,呈現遍野白茫茫的獨特景象,因此將地名取為「埔鹽」。 二.行政區域沿革: 埔鹽鄉一帶往昔屬平埔族巴布薩族(Babuza)馬芝遴社社域,今仍留有「番童埔」(永平村)之古地名。漢人移民從雍正至乾隆年間入墾,次第墾成田園創建村莊。雍正年間,埔鹽鄉隸彰化縣馬芝遴堡及二林堡;乾隆年間,改稱馬芝堡及二林上堡。清光緒十三年(1887)屬臺灣府彰化縣馬芝堡及二林上堡,1895年改屬臺灣縣(後改臺灣民政支部)彰化出張所轄下馬芝堡及二林上堡;1897年,改為臺中縣鹿港辦務署馬芝堡及二林上堡;1920年(日大正九年)實施地方官制大規模改革,改為台中州員林郡埔塩庄;1945年底改屬台中縣員林區埔鹽鄉,旋於1950年裁撤區署,改為彰化縣埔鹽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