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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須知

廢止登記須知

申請人

1. 當事人。
2. 原申請人。
3. 受委託人。
4. 利害關係人。(無上列1.2.申請人時)

應繳附書件及注意事項

1. 有關證件或核准廢止之公文。
2.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3. 當事人身分證、戶口名簿。(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無法提出者可免附)
4.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者,應另繳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駐外館處驗證,於大陸地區作成者,應經海基會驗(查)證。

法定申請期限     隨到隨辦
處理時限             隨到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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