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身分變更登記須知 申請人 1.本人。 2.受委託人。(依原住民身分法第九條第一項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委託他人辦理) 3.法定代理人。 應繳附書件及注意事項 1.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當事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 2.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受委託人亦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3.當事人為未成年人時,應由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親自申請,如父母之一方未能會同申請時,須附他方之同意書。 4.原住民身分認定及登記申請書一份。 5.足資證明具有原住民身分之文件。(如連貫謄本)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期限 隨到隨辦 處理時限 隨到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