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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須知

原住民身分變更登記須知

申請人

1.本人。
2.受委託人。(依原住民身分法第九條第一項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委託他人辦理)
3.法定代理人。

應繳附書件及注意事項

1.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當事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
2.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受委託人亦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3.當事人為未成年人時,應由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親自申請,如父母之一方未能會同申請時,須附他方之同意書。
4.原住民身分認定及登記申請書一份。
5.足資證明具有原住民身分之文件。(如連貫謄本)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期限 隨到隨辦
處理時限 隨到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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