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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內政部100.4.29台內戶字第1000086560號函釋-外籍人士申請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

修改日期: 20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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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事務所於受理外籍人士申請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時,發現有申請人持偽照之學習時數證明文件,經其深入查證確實偽照,已函請警察機關偵辦。
為防止類此情事發生,戶政事務所於登錄外籍人士上課時數紀錄前,應先向出具證明之機關團體洽查屬實,始得據以登錄;倘經發現有前揭偽照情事,請將相關事證移送警察機關偵辦,於國籍行政資訊系統婚姻品行調查作業系統登錄偽照情事,俟警察機關查證回復後,併同函報內政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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