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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明女士於98年3月9與我國國人結婚未生育子女,欲申請歸化國籍。

修改日期: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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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函文惠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專勤隊,查明其有無虛偽結婚之情事,作為其申請案准駁之參考。
二、經移民署彰化縣專勤隊實地訪查共同生活之事實,本所已依規定續辦理準歸化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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