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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戶籍經逕為遷出(國外)登記者 ,其本人與眷屬之健保資格將由健保機關自動予以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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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201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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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設有戶籍國民出境大陸或出國滿2年戶籍經逕為遷出(國外)登記者,其本人與眷屬之健保資格將由健保機關自動予以終止,如欲再度享有健保權益,於回國時應先向戶政機關完成戶籍遷入登記,於恢復戶籍之日取得加保資格,自符合投保資格日重新加入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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