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民眾戶籍經逕為遷出(國外)登記者 ,其本人與眷屬之健保資格將由健保機關自動予以終止。 公佈日期: 2010/12/10 | 修改日期: 2012/12/06 | 瀏覽人次: 233人 在臺設有戶籍國民出境大陸或出國滿2年戶籍經逕為遷出(國外)登記者,其本人與眷屬之健保資格將由健保機關自動予以終止,如欲再度享有健保權益,於回國時應先向戶政機關完成戶籍遷入登記,於恢復戶籍之日取得加保資格,自符合投保資格日重新加入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