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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自然人憑證,請本人親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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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201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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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138人
欲至本所辦理自然人憑證的民眾請持身分證、電子郵件信箱以及卡費275元至本所11號櫃台辦理。(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歡迎年滿十八歲以上,設籍本國之國民踴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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