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民法親屬編修正 公佈日期: 2009/01/01 | 修改日期: 2012/12/22 | 瀏覽人次: 143人 配合民法親屬編修正,自96年5月25日起,凡辦理出生登記,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辦理出生登記,約定不成者,由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