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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親屬編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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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20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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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58人
配合民法親屬編修正,自96年5月25日起,凡辦理出生登記,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辦理出生登記,約定不成者,由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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