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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冠配偶姓登記」及「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撤銷登記」,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一案,自114年12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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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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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冠配偶姓登記」及「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撤銷登記」,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一案,自114年12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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