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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問答

在台原有戶籍人民,因出境逾二年,經被戶政事務所代辦遷出登記,應如辦理遷入登記?如在台原無戶籍人民應持何種證件辦理入境設籍?


在台原有戶籍人民,出境二年以上戶籍已辦遷出登記者,返國後應依規定持憑機場、港口蓋有入境查驗戳記之中華民國護照,逕向現住地戶政事務所申辦遷入登記。
至在台原無戶籍人民須持憑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定居證,始可受理其入境初設戶籍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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