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婚登記同時辦理遷入應具備何種證件? 結婚雙方當事人為申請人。結婚書約或結婚公證書或結婚雙方當事人及證人二人親自到場登記者,得免提結婚證明文件。身分證、印章、雙方當事人戶口名簿、最近二年內新式相片1張以辦理遷入、結婚及換發身分證。經戶政機關核准委託辦理者,應附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