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大陸女子在大陸結婚,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台灣地區男子與大陸地區女子結婚者,憑經大陸公證處公證之大陸結婚證明文件經海基會驗證之結婚公證書、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最近二年內新式相片1張,並查驗入出國及移民署發給加蓋「 通過面談,請憑辦結婚登記」章戳及入出境許可證停留期限從「1個月更改為6個月」之延期戳記,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如男方人大陸可出具經海基會驗證之委託書委託在台親友辦理。 分享給朋友